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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对天桥岭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和经营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2021-06-10 10:23

6月5日,省林草局第三督察组组长曹广威带领于腾达、官甲义、段加玉、王绪、省林草局驻长白山森工集团副专员尹国贤一行到天桥岭林业局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和经营工作中期评估工作,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阅内业档案、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评估。

天桥岭林业局副局级以上领导、省林草局驻局办事处专员陈辉及相关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评估工作。

总经理韩兴江围绕天桥岭林业局自然情况、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合理开发利用、破坏森林资源的行政违法案件查处、重点国有林区内国投、省投项目实施、与驻局办事处、公检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动开展工作、贯彻落实“三个办法”实施以及环保督察工作整改完成等工作情况向督察组进行了详细的汇报。

督察组在听取汇报后,同与会人员就森林资源保护和经营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分成内业检查组、外业核查组分别对中央财政后备资源培育、林木良种苗木和省级财政项目桑黄短段木熟料栽培基地建设项目、桑黄培养栽培技术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工作,督察组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了有关意见及建议。督察组表示,要将督察实际情况向省林草局反馈,为今后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总结工作中,第三督察组组长曹广威指出,森林资源保护和经营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天桥岭林业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管办法(试行)》《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经营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认真总结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经验,以保护森林资源、提升森林生态功能为核心,加大资源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国投、省投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省林草局驻天桥岭局办事处人员全程参与此次督导工作。(金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