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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公 示
二OO七年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木材运输管理规定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强化木材生产运输管理,确保三大流水衔接,根据今冬明春木材生产的特点及生产环节的具体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上段装车
第一条:各生产单位必须在作业地点及沟口设立明显的林班、楞场指示标志牌,装车单位必须依照局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安排的计划和木材运输命令单为运材依据,按指定林场、林班、楞场、材种安排装车,装车时不准私自转点,私自开楞,任意选材,挑楞装车,违者不予支付装车费,并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条 :装车载量本着安全的前提下,元木不准超过16立方米(不包括大翻、双桥),发车单位的检尺员要认真填写行车命令单所规定的项目(必须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错漏一项罚款5元,必须同司机校对根数,在发车检尺小票上做到双方签字认证。
第三条:集材结束的楞场必须装净,不准遗弃木材。楞场结束后,必须经生产指挥中心会同汽运处验收,如发生遗弃木材,每立方米罚款300元。
第四条:楞场上下段(50m)以内,由林场负责清除障碍物,养护楞场线。如因集材小拖上道损坏路面或畜力集材散乱木材形成障碍物影响运输的,按当日计划,每掉一个对次,罚款100元。
第五条:装车单位因人员脱岗、迟到由此造成延时,按当日运材计划,每掉一个对次罚责任者100元,装车单位因设备临时发生故障,由此造成延时,要在第一时间与生产指挥中心联系,调整日运材对次。否则,按掉对次处罚。
第六条:装车时要注意保护车辆,如因装车不良砸坏车辆,由装车单位及肇事者赔偿全部损失。并因此造成空返的,按照掉对次规定处理。由林场造成的空返,由司机凭命令单交林场行政场长,生产场长签字,空返费用由林场支付。并按掉对次规定处理。
第七条:装车单位不准将带有枝丫、树头、树根的木材装车。凡带有枝丫的每个罚林场1.00元,带有树头的每个罚林场10元,带有树根的每个罚林场20元,由局验收站验收为准。
二、中段运输
第八条:局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向当日运材的车辆签发木材运输命令单,并将运材车的发车时间列入生产运行图管理,所签发命令单必须加盖生产指挥中心专用章、值班调度名章方可生效。运材司机必须持木材运输命令单到规定的林场、楞场装车,无命令单将不予装车,违者所运木材没收缴库,林场不予支付工本费,运输单位不予支付装车费。
第九条:木材运输时通过各个检查站,司机要持命令单(蓝字)和随车检尺小票,交检查站检查人员检查,接受检查时要求手续齐备,帐货相符,检查站确认无误后加盖木材检查专用章。并作好登记。如发现缺少命令单、发车小票或帐货不符等问题,由生产处、木材检查总站联合处理。运材司机必须将命令单回执交验收站备查。如有丢失命令单,局将不支付运费,视为无效命令单运输。由于上段运输因机械故障或发车时间晚,出现上段压车,由指挥中心通知木材检查总站,命令单不视为过期,可延续到次日。
第十条:运材装车后的木材必须捆牢,避免运输中木材出现移位、脱线,发生脱线时司机必须向运材单位和生产指挥中心报告,说明原因,整车脱线三日内捡回,单根脱线随脱随检。如不按时捡回木材丢失的,按局平均售价处理,造成缺根的视为丢失木材,每立方米按原发误差材积处罚。
第十一条:运材时做到不超高(距地面)不超过4m,不超宽(两侧各不得超出主拖车20厘米),所装木材前端距安全架子距离保持50--60厘米。运材车不准私拉烧柴,不准私拉便乘,做到安全行驶。否则私拉烧柴罚款50元/次,私拉便乘罚款50元/人,安全部门临督检查。
第十二条:运材司机私自涂改命令单、木材标号或私自伪造装车检尺小票,一经发现视情况罚款1000--5000元,并停止工作,如检尺小票丢失或无小票,局不支付运费。
第十三条:由于汽车司机擅自离岗或未按计划运行时间运作,中途办私事,影响装车卸车视影响程度处罚。
第十四条:日间局生产指挥中心运材计划落实后,由于车辆出现故障,确保不了次日运输计划,运材司机必须在当日21点前向汽运处报告,由汽运处向局生产指挥中心调度请示,以便更改次日作业计划,否则按掉对次处理。运材车已到装车场,遇有天气变化及其它原因需空返的,必须由生产指挥中心调度批准,否则按掉对次处理。
三、下段卸车
第十五条:运材车辆到达卸车场地时,贮木场要及时组织卸车,不得压车,对无故压车半小时以上,每辆车扣罚卸车单位100元。如因机械等其他原因影响卸车的,必须在当时向生产指挥中心调度报告,以便调整运材对次。否则按同类办法处罚卸车单位。地面卸车因铲车卸车将运材车造成损坏,由卸车者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运材车进入验收站后,继续实行局场两级(验收站、检验段)对检制度。验收站检验员应立即对该车辆进行验收、登记。要求检验员按照国家标准,实事求是验收,一经发现检验员弄虚作假,私自扣减运材米数,对该检验员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运材支、收的检验误差不许超过1%,如发车时的检验误差超过1%,超过部分按50元/m3处罚,误差较大的单车,将以现场会的形式曝光。在运输中,司机与上段检验员在发车过程中弄虚作假,人为造成误差的,每立方米罚司机200元,检验员开除检验队伍。
第十八条:运材司机与林场检尺员互相勾结,以小径木、短材置换所丢失的木材,以根充数顶根,验收站发现后,应及时登记掌握。对丢弃木材的地点、根数、材种,报生产指挥中心备案,并上报生产处。扣除林场追补根数,罚林场每根100元,检尺员全局通报批评,运材司机按同等材积(大径木材)以平均售价给予罚款每根200元。
四、公路养护
第十九条:准备作业中的冻板路及桥、涵各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在上冻前施工完成。由生产处会同车队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负责公路养护的单位要结合全局线路路段的具体情况,落实责任,分段看守,特别是对公路的危险地段。曲线、冰湖、大坡、大岭。遇有大雪及时刮道处理积雪,做好路面的防滑,确保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输。因公路养护不良造成的延时、空返、掉对次,按同类办法处罚养护单位。
五、调度工作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林场调度及贮木场调度,遵守各项调度工作制度,加强调度业务建设,做到跟班生产,协调指挥,起到生产参谋作用。
第二十二条:认真做好日间生产记录,及时传达贯彻领导批示和上级下达的通知、代电、命令、查询等建本建簿,并有场领导批示,指挥中心每月检查调度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全面合理安排生产进度,完成好月份各项生产计划,保证有线和无线通讯设备正常开通,及时准确真实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提报的调度报表(5日报),每漏报一次罚款40元。
第二十四条:有装车任务的单位必须每天14点前向指挥中心调度室汇报楞场实际结存情况,以便安排今后的生产计划,各林场要准时参加15点电台会议,每漏一次罚款40元。
六、总结评比
第二十五条:实行月检查、月评比,以上考核应做为冬采冬运评先创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今冬的木材生产即将开始,围绕木材生产运输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手段,要重点强化、科学管理,按命令单的管理机制去组织木材运输,确保三大流水衔接。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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